通知公告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抓紧抓实;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改进作风、抵制歪风,引领清廉过节、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各项规定,深刻汲取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训,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的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及其他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坚决抵制“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杜绝任何形式的奢靡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公款支出;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协助督促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好节日期间的纪律教育和监督提醒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节点监督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16627575626
举报邮箱:hdjw@henu.edu.cn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409/t20240912_374829.html
党委办公室 纪委综合室
2024年9月13日